服務條款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6月
本條款規範您與 Taimoe Agent Platform(以下簡稱「本平台」、「我們」)之間關於本平台服務之使用權利與義務。 當您存取本網站、註冊帳號或使用本平台任一服務時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本條款。 企業客戶之具體商務條件、SLA 與支援等級另以個別簽署之《服務協議》(Service Agreement) 為準,個別協議優先於本條款。
1. 服務範圍
本平台提供下列服務(以下統稱「服務」):
- AI 模型存取閘道:統一接入 Google Gemini、Vertex AI 等模型供應商
- Agent 建構與管理工具:AI Agent Builder、Prompt 版本管理、Knowledge Base
- 治理與權限管理:RBAC、Audit Log、配額管控、Virtual Key
- 對話前台與終端使用介面
- 地端 (on-premise) 與雲端部署之版本
服務內容、功能、定價得隨業務發展調整。重大變更我們將於合理期間前通知您。
2. 帳號與資格
- 本服務僅提供予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或合法登記之法人。
- 您應提供正確、完整且最新之註冊資訊,並維持其更新。
- 您應妥善保管帳號密碼、API 金鑰、Virtual Key 等認證資訊。因認證資訊外洩所致之損失,由您自行承擔。
- 發現帳號遭未經授權使用時,應立即通知我們。
3. 可接受之使用
您不得利用本平台從事下列行為:
- 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您所在地法律之行為
-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、隱私權、名譽權之行為
- 傳輸惡意程式、進行未經授權之滲透測試、阻斷服務攻擊
- 試圖規避本平台之配額、稽核或治理機制
- 未經同意爬取、抓取本平台內容用於建立競爭性服務
- 違反所使用之上游模型供應商(如 Google)之服務條款之行為
如發現上述行為,我們得不經通知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。
4. 客戶資料與智慧財產
客戶資料 (Customer Data):您在使用服務時上傳、提交或產生之資料(對話、文件、Agent 設定、Prompt 等)。 客戶資料之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歸您所有,本平台僅依您之指示處理。 詳細處理方式請參閱隱私權政策。
平台智慧財產:本平台之原始碼、設計、商標 (Taimoe / Aegis)、文件、品牌識別等智慧財產權歸本平台所有。 您於合約期間取得依本條款使用服務之非專屬、不可轉讓之授權,不取得任何智慧財產權。
回饋意見:您主動提供之產品建議、Bug 回報、Feature Request,本平台得自由用於改善服務,無須對您額外補償,但仍尊重您之署名意願。
5. 計費與付款
現階段本平台以企業洽談方式提供服務,具體定價、計費週期、用量上限、Token 計費規則等,另以《服務協議》或書面報價單約定。 如未來推出標準訂閱方案,將於本平台之 Pricing 頁面 公告。
6. 服務可用性與支援
本平台採盡商業合理努力 (commercially reasonable efforts) 維持服務穩定運行。 現階段尚未對外承諾標準化 SLA(服務水準協議);企業客戶如有具體 SLA 需求,請於合約中個別約定,本平台將依該約定提供相應之支援等級與賠償條款。 上游模型供應商(Google Gemini / Vertex AI 等)之服務中斷不屬於本平台可控範圍,但我們將盡力提供故障容錯與重試機制。
7. 第三方服務
本平台整合多項第三方服務(如 Google Cloud、Gemini API、Microsoft Bot Framework 等)。 這些第三方服務之內容、可用性、條款由其各自之供應商提供與管理。 您使用相關功能時,須同時遵守該第三方服務之服務條款。
8. AI 模型輸出之免責
本平台所串接之大型語言模型 (LLM) 之輸出內容由上游模型生成,可能存在錯誤、偏見、虛構資訊 (hallucination)。 您不應將模型輸出視為法律、醫療、財務、稅務等專業意見之替代。 重要決策應由具備相應專業之人員審核。本平台對模型輸出內容之正確性、適用性不負擔保責任。
9. 責任限制
於法律所許範圍內,本平台對任何間接、衍生、懲罰性損害(含營業損失、資料喪失、商譽損害)不負賠償責任。 本平台對您之直接損害賠償總額,以您於損害發生前十二個月內實際支付本平台之服務費用為上限。 企業客戶如於《服務協議》中另有約定者,從其約定。
10. 終止
- 您得隨時於管理後台註銷帳號終止服務。
- 如您違反本條款,我們得不經通知暫停或終止服務存取。
- 終止後,客戶資料之保留與刪除依隱私權政策處理。
- 第 4 條(智慧財產)、第 9 條(責任限制)、第 11 條(適用法律)之約定於終止後仍然有效。
11. 條款變更、適用法律與管轄
本平台得依業務發展修改本條款。重大變更將於本頁公告,並對企業客戶以電子郵件通知。 公告後您繼續使用服務,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。
本條款之解釋、效力及爭議,適用中華民國法律,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12. 聯絡我們
如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來信:
企業客戶如需簽署正式《服務協議》或《資料處理附約 (DPA)》,請於來信中註明,我們將提供對應文件。